国务院: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2-07-19 | 来源: | 阅读:1245次 |
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增值税法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修订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电信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 此外,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预备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 1.关税法草案(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 2.增值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3.金融稳定法草案(人民银行起草) 4.学前教育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5.学位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6.社会救助法草案(民政部、财政部起草)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起草) 8.能源法草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 9.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起草) 10.铁路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 11.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12.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1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起草) 14.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起草) 15.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海关总署起草) 16.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自然资源部起草) 此外,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电信法草案、耕地保护法草案、机关运行保障法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海关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二、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16件) 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交通运输部起草) 2.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海关总署起草) 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信办起草) 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起草) 5.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科技部起草) 6.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卫生健康委起草) 7.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 8.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 9.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网信办组织起草) 10.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外交部起草) 11.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交通运输部起草) 12.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密码局起草) 13.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起草) 14.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起草) 15.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卫生健康委起草) 1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生态环境部起草) 此外,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煤矿安全条例,预备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 2.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清理项目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
上一篇: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发布十大融资租赁案例(上) 下一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打印此页】 【返回上级】 【关闭此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