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联系电话

0571-87298907

E-MAIL

zjleasing@sina.cn

会员动态
  • 首页 > 最新资讯 > 会员动态
协会法专委主任张晟杰律师应邀为会员单位作 《民法典及监管新规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专题讲座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0-11-27  | 来源:  | 阅读:2680次

       近段时间,《民法典》、《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等相继出台,给融资租赁业务规则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既给协会会员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带来了新命题、新挑战,也引燃了会员单位学习《民法典》及监管新规的热烈氛围。《民法典》的出台引起了协会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法专委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学习与研究,九、十月期间,浙江省租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权益合伙人张晟杰律师应邀先后对万向租赁、浙能租赁、空港租赁等协会会员单位展开了题为《民法典及监管新规对融资租赁业务规则的影响》的专题讲座。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为命名的法律,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融资租赁主管机关由商务部划归银保监会后,首个在全行业适用的监管规则,旨在以“问题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明确业务规则,统一监管标准。《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又是浙江省金融局未来管理包括融资租赁行业在内的地方金融组织的基本规范。


       张主任结合其深耕金融法律多年的实务经验以及二十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对《民法典》中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尤其是对与融资租赁业务密切相关的抵质押、保证担保规则,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范围等具体变化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张主任从监管背景和监管主旨出发,从经营范围、交易规则、监管指标、信息报送、监督管理几大方面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分析了过渡期内可发生的业态变化,回答了当下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热议和会员单位特别关心的重点问题。张主任的讲课引起了会员单位员工的高度兴趣,会上互动频频,张主任也对大家的疑虑和困惑进行了耐心解答。


         紧贴政策形势和融资租赁行业实务的新法新规学习,对培养我省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尊崇民法典、遵守新政策”的学习氛围有重要意义。通过集中学习,会员单位及其员工“以法为鉴、以规为限”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之后,协会将紧紧抓住政策变化,充分发挥协会法专委和各方资源的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上一篇:持续探索 服务实体 |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赴物产融租调研 下一篇: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雁云 一行到海洋租赁调研
打印此页】 【返回上级】 【关闭此页

Copyright©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2013-2014 zjleasin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zjleasing@sina.cn电话:0571-87298907传真0571-87298905 浙ICP备15031672号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