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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有关扶持政策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14-09-19  | 来源: 海宁市政府招商处 | 阅读:2455次

海宁市打造融资租赁集聚区,推出于天津、上海力度相当的优惠政策,并提供手续全程代办服务。具体如下:

1.税收政策:融资租赁公司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所产生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给企业。

2.鼓励到资:对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3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一年内到资给6‰奖励。对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含)以下且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一年内到资给3‰奖励。

3.奖励在我市开展业务:对支持我市实体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按日均融资租赁余额第一年给予2%2.5%风险补助,第二年给予1.6%2%风险补助,第三年给予1.2%1.5%风险补助。我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更新设备,符合“机器换人”项目的,给于8%~12%的补贴。

4.营造服务环境:为融资租赁公司获取境外人民币贷款等再融资营造环境,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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