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工作专栏

联系电话

0571-87298907

E-MAIL

zjleasing@sina.cn

“两新”工作政策
  • 首页 > “两新”工作专栏 > “两新”工作政策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4-06-04  | 来源:  | 阅读:52次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把握机遇、打出“组合拳”,有力有效促进投资和消费,助力我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制定如下举措。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系统集成,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形成尽可能大的乘数效应。

——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安全隐患大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工作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坚持充分挖掘、积极争取。广泛排摸各领域设备更新已有需求、挖掘潜在需求,充分调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性。加强技改、循环利用、节能降耗等项目谋划与资金争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4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半导体及光电、智能物流装备、生物医药、特种材料、绿色能源、“地理信息+”、仿生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八大新兴产业和健康座椅、家装木业、时尚童装、纺织面料、印染、水泥、铸造、墙材等八大传统产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0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2000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集中供热、电网、光伏、石油储备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到2027年,淘汰6台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锅炉机组,升级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推动石油库设施更新改造1个;完成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66万千瓦、供热改造99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完成4个国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故障率高、有效数据传输率低的老旧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5个(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摸清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底数,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形成更新(大修)清单。到2027年,推进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有强烈更新需求的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300台左右;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300台左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到2027年,完成更新改造燃气老旧管道项目100个以上,燃气厂站和设施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照明及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外墙、屋顶保温等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全市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165个以上,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厂2座以上,完成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座以上;力争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2万平方米。推进危废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到2027年完成90%以上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培育危废利用处置领跑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10辆,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100%。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10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125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38辆、老旧内河货船100艘。加快工程车新能源化更新,推动燃油工程车逐步退出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4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高耗能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支持力度。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1.8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推进中小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推动8家重点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成智慧旅游景区15家,完成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额1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4.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优先更新大型老旧装备,到2027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卫健领域“公共服务品质跃升工程”,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中医院迁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等“千项万亿”项目竣工投运。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湖州德清。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达80%以上,适度提高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2027年,全市汽车以旧换新5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50%以上,全年家电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送充电桩等活动。鼓励各区县针对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出台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业园优势,引导厂商、销售商、回收企业等联动推出惠民措施。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推动汽车报废更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各区县对报废非标等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鼓励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工作。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承接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任务。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将家电以旧换新纳入重点支持的消费促进活动内容,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居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结合产业优势,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居消费,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对居民购买相关家居、家具、家装产品给予优惠补贴。举办绿色家居等专业展会,引导企业主体推出以旧换新产品及活动,鼓励绿色家居产品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实施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7年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1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机动车报废回收超6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广应用“互联网+回收”等回收模式,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由回收站点、分拣集散中心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回收企业升级回收设备和技术,提升机械化智能化分拣水平和分拣效率。加大再生资源回收、拆解龙头企业培育,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工具刃具、专用器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布局航空发动机、专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达到50%。完成一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风险整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制定省级市级地方标准2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0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6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5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2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加强应急消防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人防工程等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产品碳足迹评价等地方标准,推进“双碳”认证试点;制订完善《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规范》等一批污染物排放市级地方标准;持续制定实施碳普惠领域碳减排量核算规范系列市级地方标准,支撑交通、农业、市政等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厅、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推动特种材料、智能物流装备等新兴产业,健康座椅、家居木业等传统产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增加电梯、地板等产品“浙江制造”标准等先进团体标准数量,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支持装饰材料等消费品领域培育打造一批标准“领跑者”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3.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制定实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规程等相关标准,全力承接省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碳效码”应用建设,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大力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化工作组的作用,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积极争取相关国家标准立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国网湖州供电公司)

4.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新不达标电动自行车、电梯等老旧产品,以标准硬约束倒逼落后产能快出清、重点产业快提升。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执行省关于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加大既有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配套资金原则上从相关领域预算已安排资金中调剂解决。加大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支持力度,引导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持续用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补助资金。统筹用好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增加市级层面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支持。在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增加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类补助。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省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等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统筹利用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完善绿色产品采购制度,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全市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达85%以上,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争2024年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落实好省设备更新融资租赁政策,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设备更新方案。加大转型金融对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到2027年,基本建立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转型金融产品15个以上,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高端装备、新能源、纺织、绿色低碳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点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20项左右。提升市级以上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附件: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举措

牵头单位

1

规上工业企业

数字化改造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市经信局

2

矿山采掘运输

设备更新

更新应用地下矿山机械撬毛设备1台、凿岩台车2台、天井(竖井)钻机掘进设备1台。更新应用露天矿山矿用运输车16辆。

市应急管理局

3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熔炼炉和提升装置更新

更新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倾动式熔炼炉2台、液压式提升装置1套。

市应急管理局

4

能效不达标设备

淘汰更新

完成S7型变压器淘汰5套,更新Y系列电机500套。

市发展改革委

5

石油库设施更新改造

推动投产超过10年的石油库设施更新改造1个。

市发展改革委

6

煤电机组“三改联动”

完成煤电机组供热改造33万千瓦。

市发展改革委

7

化工园区化工生产

废水集中处理

设施建设

启动5个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

8

锅炉大气污染

综合整治

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锅炉设备,完成省定目标。淘汰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锅炉机组2台。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南太湖环保能源4#炉作为备用炉深度治理;完成安吉天子湖热电深度治理;完成德清旺能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9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淘汰2条烧结砖生产线;完成3条水泥熟料线二阶段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10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

完成1个空气自动站智能化运维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

11

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

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00台。

市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12

燃气老旧管网改造

更新改造燃气管道35公里,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8个。

市建设局

13

新能源公交车、

出租车新增和更新

完成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分别为10辆、400辆。

市交通运输局

14

新能源驾培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新能源工程车辆

新增和更新

强化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更新新能源驾培车200辆,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210辆,更新新能源工程车辆100辆。

市交通运输局

15

新能源、清洁能源内河营运船舶

新建或改建

新建纯电动智能货运船舶1艘。

市交通运输局

16

老旧内河货船淘汰

淘汰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76艘。

市交通运输局

17

国四及以下营运

柴油货车淘汰

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60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18

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完成1500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19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改造

完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个。

市生态环境局

20

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150台,新增先进适用农机具4000台(套)以上(含国四以上农业柴油机械)。

市农业农村局

21

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

新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13个。

市农业农村局

22

推进中小学

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1.17万套。

市教育局

23

文旅领域设备更新

更新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领域设备项目10个。

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

24

县级及以下医疗

卫生机构设备更新

力争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达标率超过80%。

市卫生健康委

25

老旧重点医疗

装备更新

完成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手术机器人、远程医疗类更新省定目标。

市卫生健康委

26

病房改造

启动病房改造项目,完成省定目标

市卫生健康委

27

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更新

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15%,渗透率达30%;家电销售量同比增长5%。

市商务局

28

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更新

淘汰更新非标电动自行车1万辆。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29

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建设

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10个。

市商务局、

市建设局

30

标准更新和

实施推广

推动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项以上,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标准实施宣贯、实施检查、实施评估10项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31

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

力争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人民银行

湖州市分行

32

加强用地保障

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上一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下一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打印此页】 【返回上级】 【关闭此页

Copyright©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2013-2014 zjleasin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zjleasing@sina.cn电话:0571-87298907传真0571-87298905 浙ICP备15031672号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