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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 国家税务总局对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
|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6-02-06 | 来源: | 阅读:30次 |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相关申报表的填报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 本次调整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的部分栏次填报内容。 特别提醒 根据《公告》要求,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应继续使用现行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进行申报,但需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相关栏次。此项调整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请各会员单位提前关注,组织财务与税务人员认真学习附件内容,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如有疑问,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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