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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融资租赁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6-05-27  | 来源:  | 阅读:19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三部门印发《综合金融赋能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引导涉海企业及养殖户、装备厂商、银行保险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主体参与市场交易,通过盘活资产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入海洋牧场建设。

一、推广融资租赁服务

01探索特色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要充分发挥“融资+融物”特色功能和经营灵活优势,综合运用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厂商租赁、联合租赁等模式,为海洋牧场设备采购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鼓励探索“租赁+运营”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海洋牧场装备销售、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供融资支持。

02提升租赁服务效率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细化海洋牧场租赁物、承租人准入管理政策并定期更新,对具有标准化特征的租赁物要适当简化调查方式和内容,或通过线上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鼓励以“设备信用”替代“主体信用”评估,探索多个养殖户分时共享单套设备的共享租赁模式。

03完善租赁物估值与管理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要积极推动建立租赁物价值评估和定价体系,合理确定租赁物价值。鼓励加强与海洋牧场企业“租赁+研发”联动,将现有网箱等租赁物进行智能化改造回租,助推海洋牧场租赁物标准化建设。

二、鼓励金融机构交叉赋能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共享客户资质、融资信用、投保理赔等数据,联合开展项目评估、风险勘查、装备估值等工作,共同分摊尽调成本,推广保险增信、保单质押融资等贷款业务。鼓励探索“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组合模式,帮助涉海主体解决重大设施装备初期资金投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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