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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诚信 保驾行业发展——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就融资租赁行业“拒执罪”作出一审判决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18-08-21  | 来源: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 阅读:2139次

8月20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因在申请人浙江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王某某等人融资租赁合同执行一案中,王某某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失信行为,王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庭审后,下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庭审旁听和新闻发布会,浙江省租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凌作为行业特邀代表参加。

何凌副会长表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行为,对融资租赁行业及经济社会中存在的恶意逃避债务、抗拒执行的失信现象起到强大的震慑和遏制作用,对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保护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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