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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修订《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租赁业协会  http://www.zjleasing.org | 更新时间:2024-08-29  | 来源: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 | 阅读:71次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通知,对《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未涉及《暂行办法》实体内容,主要涉及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名称的变动,具体是将《暂行办法》中“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修改为“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银保监会”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并将第五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修改为“2021年10月1日前”。《暂行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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